人們對本人不懂得的人或事都有誤會,誤會致使咱們做不少錯事,以至是讓本人悔怨的事,這個需要正本清源,不要輕信自己的判斷,要積極聽取他人的意見。就比如在刑事訴訟領域,很多人對上海刑事大律師咨詢存在誤解,這誤解嚴重的甚至導致了冤假錯案的發生。
誤區一、非無名律師不聘
一些當事人遭到種種媒體的影響,無論遇到什么膠葛齊備認準了無名律師。律師出了名僅暗示他被世人所通曉,而其長于的營業畛域、辦案的程度并不會由于聞名而產生量變。大多數爭議標的不大的案件,不必非找知名的律師,而要尋找真正擅長這個領域、兢兢業業的律師來代理,這樣既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又不必承擔相對昂貴的律師費用。與此誤區相類似的還有非高學歷律師不聘;非高職稱律師不聘;非年長律師不聘。
誤區二、只需聘請了律師就萬事大吉
不少當事人覺得只需聘請了律師,一切事情有律師費心。而實踐是在你聘任律師后與律師堅持調和、踴躍的瓜葛對案件的成敗是至關首要的。作為律師,有責任定期以電話或會面的形式向你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而當事人則應積極配合律師的工作,如主動向律師提供證據線索,讓律師及時、清楚地明白你對案件的期望以及想法等,對案件的最終勝訴或者減少損失是有很大幫助的。
誤區三:費錢請了律師,律師就得按照我的要求辦
與民事案件訴訟代理人分歧,刑事案件中的辯解律師依法自力行使辯護權,能夠有本人的事情步伐和思路。委托人與辯護律師在工作上是一種合作關系,辯護律師不是委托人的雇員和下屬。
請記著,業余的律師,有本人的辦案思緒,才不會隨意馬虎受委托人思路的左右。非專業的律師,沒有自己的辦案思路,才會被動地迎合委托人。
以上內容,是律師事務所小編,經由過程上海刑事大律師征詢得到的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常遇到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