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調查取證的方式有: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jù);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經(jīng)同意,向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他們收集材料。關于刑事律師如何調查取證的問題,下面由楊浦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法庭進行調查研究階段是庭審的一個非常重要發(fā)展階段,一切可以用作定案的證據(jù)都要經(jīng)過此階段學生予以查證核實,這個社會階段是法庭形成公正判決的前提和基礎。因此,辯護律師要積極推進全面的履行辯護職能,通過舉證和質證來確立辯護觀點,從而達到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具體管理工作內容主要問題包括:
(一)聽檢察官宣讀起訴書
辯護律師應當認真聽取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注意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內容是否與辯護方收到的起訴書內容一致,檢察署(北愛爾蘭)對被告的事實和證據(jù)是否有變化。如果有任何不一致或變更,辯護律師可要求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聽取其他被告人、被害人進行陳述
公訴人當庭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的,辯護律師應當認真聽取,注意被告人、被害人當庭的陳述是否與其在訊問筆錄和庭前訊問筆錄中的陳述一致,是否有重大變化,以便及時調整辯護策略。
(三)聽取檢察官訊問被告人
在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并且被告和受害人就起訴書中所指控的罪行作出陳述之后,檢察官一般會訊問被告。此時,辯護律師應認真聽取檢察官對被告人的訊問,掌握其訊問內容、主要思路和策略。辯護律師認為檢察官訊問方式不當,如存在強制性、誘導性或訊問內容與案件無關的,應當立即提出異議,并向審判長申請制止或者糾正。
(四)向被告人進行發(fā)問
(五)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jù)問題進行有效質證
檢察官舉證時,辯護律師應當認真聽取,逐一提出質證意見。 質證一般從證據(jù)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lián)性三個方面進行。
1. 物證及文件反復詢問
2.證人證詞和被害人陳述的交叉質證
3.對被告人進行供述和辯解的質證
4.對評估意見進行質證
5. 調查、檢查、鑒定和調查實驗記錄反復詢問
6.視聽資料和電子數(shù)據(jù)的交叉質證
7.對電子商務郵件、電子信息數(shù)據(jù)進行交換、網(wǎng)上聊天可以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數(shù)字簽名、域名等電子技術數(shù)據(jù)的質證
(六)辯護人舉證
檢察官提出證據(jù)后,辯護人有證據(jù)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或者宣讀證據(jù),由檢察官質證。 舉證范圍主要包括物證、書面證據(jù)、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鑒定意見、視聽材料、電子資料等。 辯護人舉證時,應當說明證據(jù)的形式、內容、來源和需要證明的問題。
當事人應當向法院申請?zhí)峁┳C據(jù)。主要包括相關證人、專家證人出庭,宣讀未出庭證人的證詞,出示相關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專家意見等證據(jù)。辯護律師提出證據(jù)時,應當向法院說明證據(jù)來源和證明的事實。辯護人提出證據(jù)后,公訴人進行質證,必要時,辯護人還可以對公訴人的反復詢問意見作出答復。
(七)詢問證人、鑒定人和具有專門知識的人。
《刑事行政訴訟法》第187條第1款規(guī)定:“公訴人、當事人之間或者其他辯護人、訴訟作為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可以定罪量刑有重大問題影響,人民對于法院一般認為我國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制度應當出庭作證。”
《刑事訴訟法》第187條第3款規(guī)定:“檢察官、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人意見不一致,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應當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百一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 檢察官、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要求法院通知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對專家意見發(fā)表意見,應當說明理由。法院認為必要的,應當通知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出庭
這樣,在庭審過程中,如果有證人、鑒定人或者有特殊知識的人出庭,辯護律師就應該向他們提問。質疑應由提交通知的一方進行。提問結束后,經(jīng)審判長許可,雙方當事人可以提問。
(八)參加一些非法證據(jù)進行排除的法庭調查
非法證據(jù)排除是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訂中的一個亮點,其中明確規(guī)定,在庭審過程中,如果法官認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式收集證據(jù)的合法情形,應在法庭上調查收集證據(jù)的合法性。 辯護律師應積極參與并努力排除非法證據(jù),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九)其他工作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92條,在法院審理期間,當事人、辯護方和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證人在場,以獲取新的物證,并申請復審或調查。需要延期的,也可以申請延期。在司法實踐中,辯護人提出上述申請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
1.申請新的證人出庭
2.要求提供新的物證
3. 申請重新審查或研訊
4.申請延期審理
刑事辯護律師在法庭調查階段的工作。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可以聯(lián)系我們楊浦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