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打婚姻官司的律師告訴你離婚需要注意這些細節,包括子女撫養權、財產分割、以及法院受理離婚案件的4個條件。
1、子女撫養問題
技巧一:如果撫養權問題可能涉及到與對方在財產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時,可以適當讓步。因為待判決后,仍然可以提出變更撫養權之訴訟,而財產問題一般處理過的財產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訴訟請求。
技巧二:如果要爭取撫養權,就要多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撫養比對方撫養更利于子女成長。包括收入,住房條件,家庭環境,教育程度等均可以。
技巧三:你必須知道的不利于撫養權爭取的因素(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二)有家暴、賭博等惡習的;(三)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各種情形。
2、財產分割問題
技巧四: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的存款等財產,要與法院協商,要求先調查后,再送達,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技巧五:訴狀中不要多提財產。無理無據的主張財產,結果就是:多繳了訴訟費,沒有依據的主張被法院駁回。毫無意義。相反,即便已經掌握的財產,也要少提,開庭時再主張,再補繳訴訟費。
3、夫妻感情問題
技巧六:感情問題,法庭上要多動“情”, 訴狀上要多講“理”, 加深法官直觀印象,反復強調也不為過。律師對此一般不做陳述。
技巧七:原告方如確無直接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從其他角度入手。因為《婚姻法》中規定,法院在調解無效后應判決離婚的情形還有五種。
何案件在打官司的時候都要求的是證據,有證據就可以表明案件的真相,因此,對于打官司的當事人一定要把證據和材料準備起,所以,對于在打官司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任何案件都是有輸有贏,在輸了的情況下,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在次提起上訴,這也是法律給予公民的權力。
上海打婚姻官司的律師提醒你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