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動調取證據都有哪些要求?
打官司當然要提供證據了。如果有些證據拿不到的話怎么辦呢?比如銀行轉賬記錄、公安筆錄、出入境記錄、房地產交易中心的內部檔案等。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去幫你調取。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供證據,這是當事人應盡的義務,當事人不提供證據,可能導致敗訴的法律后果,但有些證據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無法收集,比如,涉及土地、房屋、公安、存款等方面的證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公民個人不能收集,必須由人民法院調取。
有些當事人年邁體弱,且無委托訴訟代理人,提供證據也有一定困難。對于當事人難以取得的證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予以收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為了查明或者核實案件真實情況,公正作出判決,人民法院認為必要時,也可以主動收集證據。比如在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內容有矛盾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動收集證據,以審查、判斷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的真偽。 如果有律師代理的話,法院會給律師開調查令,讓普陀環球港律師去。如果老百姓自己沒請律師,只能讓法官幫忙跑一趟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
1、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3、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申請的時間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不予準許的,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書面申請一次。人民法院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
法院調查證據實踐中有哪些困難
《證據規定》賦予當事人有向法院申請調取證據的權利,但是在實踐中,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往往遇到很多障礙。普陀環球港律師首先,法院審查當事人申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確定是否以職權調查取證。證據規則中對法院以職權調取證據的規定模糊,對于不是明顯符合條件的,多采取推脫的態度。而申請一旦被法院裁定不準,當事人又沒有其它救濟途徑。其次,法院“案多人少”的現狀不允許法官有更多的時間去調查取證,多選擇給申請方開調查令的方式。但目前調查令只能訴訟代理律師才能持有,當事人沒有權利獲得調查令,即使持有調查令,有關部門也不會配合取證。上海民事訴訟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