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譚松韻母親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案公開庭審。這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交通肇事案,檢察機關既然提起了公訴,法院不僅公開開庭還敢直播審理,案件的判決結果不說讓譚松韻絕對滿意,至少不會和預期偏離太多(民事部分不說)。
就是在肇事者馬某是“死老虎”的情況下,“譚松韻后援團”非要秀一波騷操作,不僅秀的頭皮發麻,預期效果沒達到,反倒是譚松韻試圖通過輿論干擾司法辦案的帽子被落實了。
“譚松韻后援團”發稿時間是當天晚上20時50分,開庭時間長達577分鐘,9個多小時,下午六點多才庭審結束,也就是說后援團在庭審結束后加班加點的制作出了“三大共十點疑問”。要是這十點疑問有理有據也就算了,扣除其中不專業的“審判長打斷原告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要是一直允許原告律師不間斷發言,庭審估計要27個小時)。
“被告前后口供不一致,初期否認自己出入KTV”“……被告有意隱瞞”(被告人都不能講假話,何須規定自首和坦白;)、“庭審過程,被告全程坐姿有恃無恐”(坐姿也影響認罪認罰認定啦?)。涉及到具體案情的,經專業人士對比,發現全是假的,全是蓄意引導輿論。這就尷尬了……
微博管理員據此也有理有據的禁言“譚松韻后援團”三個月……真是捉雞不成蝕把米。
這倒是一個挺好的反面教材,片面的證據只會得來片面的案件事實。可以相信當事人所說的每一句話,但對這些話反應出來的案件事實持懷疑態度;在案件全部事實清楚前,不妄自評論,刑事案件在警方通報發布前真不能隨意批判。
莫不是有天大的委屈,真不建議動用輿論的力量,使用輿論早晚會被輿論所吞噬。
占據輿論的制高點并不能影響司法判決——在法律“民意與專業化”的斗爭中,兩者一直保持著高度契合,即便有些專業化規定暫時不符合民意,專業化確實經過了實踐論證,專業化會在潛移默化中改變著民意。
被認定為民意改變司法判決的案件,案件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問題,輿論只是起到了監督作用,讓交通事故案件承辦人發現了案件辦理過程中沒注意到的知識點。【法律案例解讀的藍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