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順序說:第一順序是優先債權;第二順序是普通債權;第三順序是遺贈。上海債權律師
四順序說:第一順序是遺產管理費用;第二順序是被繼承人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的必要生活費用;第三順序是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第四順序是遺贈。
五順序說:第一順序是繼承費用;第二順序是被繼承人的有物上擔保權的債務;第三順序是被繼承人的普通債務;第四順序是未于公告期內中報并為繼承人及遺產管理人所不知的被繼承人的債務;第五順序是受遺贈人及遺觀繼承人的應受份額。
六順序說:第一順序是共益費用;第二順序是確為維持生存所需要的特留份、的給遺產;第三順序是有擔保的債權;第四順序是遺贈扶養協議之債、勞動債權;第五順序是死者生前所欠的第三、第四順序以外的債務;第六順序是遺贈。
七順序說:第一順序是共益費用;第二順序是勞動和社會保障之債;第三順序是必遺份之債;第四順序是維系生存必要的的分遺產之債;第五順序是普通債務和遺贈扶養協議之;第六順序是盡撫養義務校多之人的的分遺產之債;第七順序是遺贈之債。
八順序說:第一順序是繼承費用;第二順序是有優先權的務;第三順序是必遺份以及確為維持生存所需要的的給遺產;第四順序是勞動工資、醫療保險等債務;第五序是死者生前所欠的稅款及第二、三順序以外的普通債務;第六順序是遺贈撫養協議之債;第七顆序是特留份之債;第八順序是遺贈之債。
九順序說:第一順序是的分遺產之債、為維護生產所需的特留份之債、被繼承人生前人身侵權之債、工資等勞動報之債;:第二順序是繼承費用;第三順序是生前所負醫療費、無因管理債務、遺贈撫養協議之債等因護理、扶助、養而形成的有對價的債;第四順序是附特殊優先權及其他擔保物權的生前務;第五順序是被繼承人生前所負的對國家的稅、費、罰款等;第六順序是其他有對價的生前債務第七順序是遺產稅:第八順序是生前贈與及其他生前成立的無對價的負債:第九順序是遺贈債務。
在此類案件的執行過程中,繼承人一般都沒有對繼承的遺產進行分割,實際繼承的遺產往往無法具體確定,筆者以為,為保證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可對遺產的總體價值予以評估,法院在不超過遺產總體價值的范圍內,對實際存在的任何一項遺產均可采取執行措施,而不能拘泥于某項遺產的在共有(或共同)財產中的具體份額。上海債權律師 同時,如果遺產繼承人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根據異議的內容,分別依照相關規定,按執行異議復議和案外人異議之訴的程序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