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債務糾紛律師來啦,今天咱們聊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那些事兒。你知道嗎?在中國,夫妻可是有錢共享,債務也共享的。但是,如果錢不共享,那債務也不應該讓沒享受的一方承擔。最近,四川省的一家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這樣的債務糾紛案件,上海債務律師給你帶來這個案例。
故事是這樣的:李軍和小曉青結婚后,一開始甜甜蜜蜜的,但是好景不長,李軍失業了。小曉青的事業倒是蒸蒸日上,李軍心里就不平衡了。后來,他決定創業,但是沒告訴小曉青,偷偷租了個店面開酒店。結果,酒店生意不好,李軍欠了租金。
后來,房東楊淮起訴李軍,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法院調解后,李軍還是沒按時支付。楊淮就想到了小曉青,但是他們這時候已經離婚了。楊淮認為李軍開店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以債務應該是夫妻共同債務。但是,法院最終駁回了楊淮的起訴。
為啥呢?因為法院認為,楊淮沒有證據證明李軍的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所以,這個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李軍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那么,怎么證明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呢?首先,債權人得證明債務關系,比如借據上有夫妻雙方的簽名。其次,如果是一方以個人名義負債,債權人不需要證明日常家庭事務范圍內的債務。最后,如果超出日常家庭范圍,債權人得證明債務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產經營。
在這個案例中,李軍的債務來自于他的個人酒店,小曉青沒有參與,楊淮也沒有提供有效證據,所以法院駁回了他的起訴。
上海債務糾紛律師提醒你,夫妻共同債務可不是隨便認的,得有證據才行。所以,借錢、欠債都得小心,別讓自己的另一半無辜背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