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交易雙方進行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可以請求借款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作為支付企業利息的,人民對于法院應予支持。那么對于相關情況你了解多少呢?快來和上海欠款糾紛律師一起看看吧。
一、雙方約定利息
法院對商定的年利率低于24% 的范圍內,法院予以支持;
在24%-36%區間,法院對于處于一個中立地位,如果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進行支付后悔想要回,法院不會提供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企業利息,法院也不會得到支持,通俗點理解問題就是“給了別想要回,不給也別想要”;
超過36%的紅線后,法院的強硬態度立即閃現,即無論情況如何,都沒有支持。
詳情請參閱《民間借貸案件審理中若干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相關法條:
第二十六條 “借貸交易雙方進行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可以請求借款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作為支付企業利息的,人民對于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關系雙方之間約定的利率水平超過年利率36%,超過一個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需要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借貸交易雙方對前期進行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費用計入企業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我們前期市場利率風險沒有時間超過年利率24%,重新設計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一個部分的利息收入不能直接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水平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可以主張超過這一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照前款規定計算,貸款期限屆滿后借款人應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得超過初始貸款本金與整個貸款期限利息之和,以初始貸款本金為基數,年利率為24%。 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多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信息可以通過提前進行償還長期借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并主張按照中國實際借款期間我們計算利息的,人民對于法院應予支持。”
二、無約定利息
1.沒有約定的利息,貸款人在期間內要求支付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借款人自愿還款,然后以不當得利為由反悔要求還款的,法院對不超過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不予支持;紅線內36%以上的利息始終是法院支持的。
參考法條:
‘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 “借貸雙方企業沒有進行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通過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對于法院可以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在沒有約定利息的情況下,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自愿支付或者支付超過約定利率的利息或者違約金,借款人以不正當利益為由要求貸款人歸還貸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外。"
三、雙方約定不明
1.自然人之間約定不明確,期間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除自然人之間的貸款、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及相互之間的貸款和利息協議不明確外,法院應當綜合考慮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即法院確定的最終利息。 一般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以上便是上海欠款糾紛律師對于有關內容的講解,法律是我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武器。我們的專業律師建議您,有任何問題第一時間選擇報警,需要律師可以找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我們會以專業的服務和高水平的法律團隊為您的合法權益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