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法院查封財產使用的都是紙質封條,不但容易脫落,而且被人撕毀后,執法部門也取證困難,導致查封效果不理想。
1月8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執法人員在全國率先啟用“電子封條”,查封了雨花區一處房產,化解了上述難題。
上海債權糾紛律師介紹
2011年12月,曹女士購買了曙光家園小區3棟一套商品房,以該房為抵押,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簡稱“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貸款28萬元,還款期限20年。但從2016年9月起,曹女士還款開始出現逾期。
2017年7月31日,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銀行與被告曹女士、長沙市廣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2018年4月18日開庭那天,被告曹女士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審理判決,解除銀行與曹女士之間的借款合同,曹女士償還銀行本息23萬余元等。
曹女士多次承諾還錢,可一次也沒兌現。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一個月前,法院在曹女士家門口張貼了公告,通知其盡快搬離,但今日曹女士卻聲稱并不知情。執法人員問及銀行貸款何時能還,曹女士也說不知道。
沒過多久,曹女士的丈夫胡先生趕回來了,他說自己還有賬沒收回,承諾過年前全款還清銀行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表示,不再相信對方承諾。執法人員將這對夫婦帶離現場后,技術人員啟用“電子封條”查封了房屋。
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的“神器”
“電子封條”是一套電子設備,技術人員僅用了5分鐘就將它牢固地安裝在曹女士家的防盜門上。技術人員介紹,“電子封條”是其公司花了兩年時間研發而成,擁有10多項國家專利,非常智能,可以對被執行人房產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和取證。當有人試圖破壞“電子封條”時,設備內置的報警器會立即播放法院的警告語音,同時內置網絡攝像頭會將破壞者違法行為的現場照片證據發送到執法人員的手機上,有助于執法機構迅速抓獲破壞者。
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戴波表示,“電子封條”能震懾被執行人,可以有效促使被執行人早日履行義務,從而更有效地保護執行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