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出借9萬給他人要不回告上法院
法院介紹 ,2018年4月3日,梁某(男)通過前公司領導武某了解到魏某在星際棋牌網(wǎng)站玩某款積分游戲“穩(wěn)贏錢”,遂于2018年4月5日與武某來到魏某家,魏某當即演示怎樣玩該款游戲,期間贏得了很多積分。魏某稱游戲積分可以兌換錢,并向梁某借錢用于玩游戲贏錢,承諾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0%給予回報,當天梁某向魏某微信轉款20000元,魏某立即將款項打進其星際棋牌賬戶。
此后,魏某又以同樣理由分別向梁某借款50000元、20000元。三次借款共計90000元,魏某均于借款當天向梁某出具《借據(jù)》。
2019年1月29日,梁某因女兒讀書要求魏某還款,魏某向其出具一份還款計劃。還款計劃到期后,梁某多次催促,魏某以暫時無錢還款為由拒不還款。梁某遂向海珠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魏某返還借款并支付相應利息。
法院不支持!
因為這些借款用于賭博,屬非法債務!
魏某在訴訟中確認向梁某的借款用于星際棋牌網(wǎng)站(后來更換其他網(wǎng)站)賭博,并稱梁某對此亦知情。
海珠法院審理認為,梁某提交的轉款記錄、三張《借據(jù)》、《還錢計劃》證實魏某借款,魏某對此也予以確認,故法院對魏某向梁某借款90000元的事實予以認可。但梁某明知魏某借款用于網(wǎng)絡游戲賭博,卻為魏某提供賭資,該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涉案債務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故依法駁回梁某全部訴訟請求。
梁某不服,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廣州中院審理后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法律保護合法之債
“欠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但此債必須是合法之債,否則,將不受法律保護。在我們國家,賭博不但有違公序良俗,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賭博,那基于賭債產(chǎn)生的借條、欠條皆無效,這種借貸關系也不受法律保護。
而且,無論是參與賭博還是提供賭資均屬違法行為,法院可在判決生效后向相關部門發(fā)出司法建議,建議對兩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理。
雖然我國法律定性賭博是妨害社會管理的違法行為,且明令禁止賭場內出借資金形成的債權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但在現(xiàn)實中,也有這樣一種情況,就是部分出借人確實明知借款人是賭博,但這筆錢又不是在賭場內借出的,這樣的債務需要歸還嗎?
一般法院對賭債是不予支持的,因為民法典規(guī)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也就是說,無論是在賭場內還是賭場外借錢給人賭博,只要是明知對方屬于賭博行為,那么就是對他人的違法行為提供幫助。
那么這種借錢的行為是明顯違背公序良俗的,因此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貸行為屬于無效行為。
不過,這時候需要一分為二地看待問題。
雖然在賭場外借錢給人賭博也屬于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但雙方支付借款本金的行為是存在的,這是基本事實。
我國法律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
同時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情形,還分雙方是否具有過錯,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則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借款人并未因此獲利,如提出高額借款利息,引誘借款人參與有出借人參與的賭博行為等,這筆錢的本金是應當償還的。
故此,射陽縣法院于2021年6月依法判決張老二向朱老三償還借款本金5000元。
|惡意拒還屬不當?shù)美?/p>
借債還錢,天經(jīng)地義,這也是維護社會誠信的基本原則。
很多人認為賭債應該不還,其實這種認知是錯誤的。賭債確實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賭債都不用還!
哪些賭債不用還,這些需要區(qū)別對待。
比如,在賭場上賭錢賭輸了,這時候你向另一名賭客或者賭場內部人員借債,然后又賭輸了。
那么這筆債是不用還的,就算告上法庭,只要證據(jù)充足,你也是不用承擔這筆債務的。
不過要想證明這筆錢是賭博時的債務還是相當困難的,需要大量的證據(jù),這個取證還是較為困難的。
但有些賭債是必須償還本金的,如上述案例中形成的這種債務,就是必須償還本金的。
因為即便對方知道你是賭博,但這種出借行為并不具有犯罪的性質,而是一種違背公序良俗的無效法律行為。
但這種行為雖然無效,但本金是必須償還的,如果借款人惡意拒還,甚至還會構成不當?shù)美?/p>
本案中張老二與朱老三之間的借款,屬于張老二無合法根據(jù)取得的不當利益,如果始終拒還,則造成朱老三損失。
這種情形就符合不當?shù)美畟臉嫵梢軗p人張老三有權要求受益人張老二返還。
所以,出借人在借錢的時候還是要充分堅守道德底線,如果明知對方是賭博,最好不要出借。
雖然法律最終還是會支持這種債務的返還,但對于出借人來說風險還是蠻大的,畢竟錢借出去后,特別是對這種賭鬼,討要難度還是較大的。
上海市債務律師整理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一條: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廣東省禁止賭博條例》(1996修正) 第六條規(guī)定:明知他人用于賭博而提供的貸款或者在賭博中產(chǎn)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