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適當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欠款,免除債務也是法律允許的一種債務處理方法。免除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上海債務糾紛律師講債務免除有下列特征:
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
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債務免除的條件:
1、債權人免除債務是處分債權的行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債權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免除行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生法律效力。
2、債務免除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表示只要債務人在合同履行期歸還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條件的免除比如,贈與人表示贈與合同成立后,如果贈與人經濟狀況惡化,贈與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月1號開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終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賣人通知買受人,其售予買受人商品的八折優惠月底終止。
3、債務免除應當通知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法律效力。免除為放棄債權的行為,向債務人或者債務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產生債務消滅的法律后果,因此,債權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想申請破產,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在深圳經濟特區居住;
2. 參加深圳社會保險連續滿三年的自然人;
3. 因生產經營、生活消費導致喪失清償債務能力或者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4. 具體而言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超過50萬元的。
除此之外,在法院裁定免除債務人未清償債務之前,債務人的行為還需要接受各種限制,包括:
1. 限制出境;
2. 申報個人破產重大事項,包括破產申請、財產以及債務狀況、重整計劃或者和解協議、破產期間的收入和消費情況等;
3. 借款1000元以上或者申請等額信用額度時,應當向出借人或者授信人聲明本人破產狀況;
4. 債務人的配偶、子女、共同生活的近親屬、財產管理人以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有協助義務;
5. 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商務艙或者頭等艙、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高鐵以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6. 不得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以及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消費;
7. 不得購買不動產、機動車輛;
8. 不得新建、擴建、裝修房屋;
9. 不得供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10. 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11. 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12. 不得有其他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13. 不得向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而且,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前2年內,債務人財產發生下列變動的,債務人應當一并申報,并受到倒查的可能:
1.贈與、轉讓、出租財產;
2.在財產上設立擔保物權等權利負擔;
3.放棄債權或者延長債權清償期限;
4.一次性支出五萬元以上大額資金;
5.因離婚而分割共同財產;
6.提前清償未到期債務;
7.其他重大財產變動情況。
當然,為保障債務人及其所扶養人的基本生活及權利,債務人可以保留一定的財產,被視為豁免財產,包括:債務人及其所扶養人生活、學習、醫療的必需品和合理費用;因債務人職業發展需要必須保留的物品和合理費用;對債務人有特殊紀念意義的物品;沒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勛章或者其他表彰榮譽的物品;專屬于債務人的人身損害賠償金、社會保險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
但是,除債務人的紀念意義的物品和專屬款項外,豁免財產累計總價值不得超過20萬元。
同時,有些債務除非債權人自愿放棄,否則不得免除:
1.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犯他人身體權或者生命權產生的損害賠償金;
2. 基于法定身份關系產生的贍養費、撫養費和扶養費等;
3. 基于雇用關系產生的報酬請求權和預付金返還請求權;
4. 債務人知悉而未記載于債權債務清冊的債務,但債權人明知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除外;
5. 惡意侵權行為產生的財產損害賠償金;
6. 債務人所欠稅款;
7. 因違法或者犯罪行為所欠的罰金類款項;
8. 法律規定不得免除的其他債務。
這還沒完,自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之日起3年,為免除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考察期限。債務人在考察期內應當繼續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行為決定規定的義務,債務人違反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長2年考察期,且不得免除未清償債務。
總之,個人破產之后意味著,你必須成為一個透明人,依法向社會公開個人破產相關信息;你不能有高消費行為;你不能出境;你3-5年之內翻不了身;你不能大額借貸;你不能違法亂紀;你的子女不能入讀貴族學校等等,其實看到這里,我們也看出了個人破產的奧秘:
上海債務糾紛律師:個人破產制度是為了那些曾經叱咤風云的人物備留了一條甩鍋的后路,因為真正的窮人根本沒有資格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