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在多年的辦理性侵、傷害案件的過程中,特別是性侵案件的被害人不知道是否索要經濟賠償,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沒有合適的途徑索要賠償,無法獲取;二是認為獲取經濟賠償后會減輕或者消除加害者的責任,不愿獲取;三是不想再和加害者有任何形式的接觸怕被二次傷害,不敢獲取。隨著法治理念的不斷加強,被害人被侵害后大部分選擇報警,公安機關根據侵害的程度確定加害者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需要進行治安處罰還是進行刑事處罰。只要是加害者構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都會告知被害人獲取賠償的途徑,比如調解、比如如何訴訟;如果被害人在被侵害的過程中身體受到傷害、財產受到損失,被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加害者賠償,所以被害人存在多種索要賠償的途徑。
被害人在獲取經濟補償后,加害者在一定程度上會被酌情從輕處罰,但是司法機關也會根據認罪態度、具體案情、賠償程度、被害人是否諒解等多方面考查確定從輕的幅度,一般不會超過基準刑期的20%,比如根據犯罪情節,加害者可能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在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后,一般也會在有期徒刑八年至十年內判處刑罰。對于觸犯法律的人,無論是判處刑罰還是支付賠償都是一種懲罰的方式,也是對被害人的補償方式,但無論獲取多少經濟補償,也不會以罰代刑消除加害者的刑事責任。
我們該如何保護好男孩女孩?在這些充滿骯臟的性侵案背后,還有多少受傷的心靈需要被撫慰和治愈?
01
深藏不露的衣冠禽獸
教師本應該是培育祖國未來花朵的勤勞園丁,他們純潔高尚,將一生奉獻給三尺講臺。
李商隱在《無題》中形容老師: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而尊敬師長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但,我們應該始終記得,教師只是一種職業。
在職業道德的范圍內,有一些深藏不露的衣冠禽獸,利用職務之便,做令人惡心的罪行。
我們看看今天的熱搜主人公,梁崗。
10年的時間里,他利用班主任和心理健康中心主任的身份,對班上的男生以心理疏導為名,進行性侵和騷擾。
根據統計,受害者人數超過20人。
班主任是什么樣的角色?沒有哪個學生會輕易懷疑自己的班主任,因為他們信任他的為人師表。
心理輔導中心主任又是什么樣的角色?青少年在成長的過程中,面臨著很多壓力。
那些少年接受梁崗的“心理疏導”時,他們可能并未意識到,自己面對的是有著齷齪內心的性侵犯。
他們也不會想到,心理疏導卻最終變成了一輩子的心理陰影。
梁崗這個披著教師善良外衣的禽獸,辜負了社會對他的信任,辜負了學生對他的信任,更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為教師隊伍染上污名。
而這一切背后所暴露的問題核心是,學生是被教育的人群,教師同樣也是需要被教育的。
頻頻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為社會敲響警鐘:整肅教師隊伍內的蛆蟲,還教師行業一片凈土。
讓教育者德行配位,還受教育者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迫在眉睫。
02
被忽視的男性性侵
在過去發生的性侵案中,我們都更加關注女性性侵。
女性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在這方面受到來自社會的關注和保護。
但同時,男性性侵的案件也比比皆是,只是很多男生在遭受傷害時羞于開口,因為在大家的眼中,男生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據不完全統計,性侵發生后有幾個數據讓人震驚:
只有 10% 的人會舉報,其他 90% 會選擇沉默;
85%以上熟人作案,未成年犯罪75%是性侵。
被侵犯后,男性更難說出口。
在梁崗性侵學生案件中,我們關注到,受到性侵的都是一些男孩子。
在他們受到傷害很多年后,最終能站出來說出自己被害事實的人并不多。
在B站上看到硬糖視頻對曾經受到過性侵的男孩們的采訪中,我看到那些曾被傷害的男孩們也想要告訴別人,自己受到傷害了。
只是在那個時候,沒有人認真地在意:他們作為男孩,真的也會受到性侵。
他們把自己被別人傷害這個事告訴家長或朋友,卻只會被認為是別人的惡作劇。
但在孩子幼小的心靈里,傷害已經造成,在性侵這件事情上,不分男孩女孩。
因為在他們受到傷害的時候,他們也僅僅都只是個孩子。
大人不會覺得男孩子會被怎么樣,但事實卻是,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對于他們,我們都應該一視同仁地給予關注和保護。
在過去的教育中,防性侵教育是被社會和家庭教育所忽視的一塊。
盡管已經發生了很多的悲劇,但是在很多的家庭中,我們對于孩子在防性侵教育方面的缺失,也直接導致了很多孩子面對傷害時,無法說出來,甚至會在孩子的心里留下一生的陰影。
另外,在我國新《刑法》中規定猥褻罪受害對象由“婦女”改為“他人”。
這意味著猥褻犯罪的對象不再限于婦女,對于性侵男性的,猥褻犯罪同樣有效。
法律在性侵上的法條規定在優化,人們在對防性侵的教育中也應該更加重視對孩子的防性侵教育。
記住一點:防性侵教育,不分男女!
03
勇敢發聲
在被性侵傷害的靈魂中,有一些敢于對傷害自己的人說:“不可以”,“不行”。
這種聲音小到被加害者忽略,但卻可以被視為受害者發聲的證據。
每次談到性侵時,我們總會重讀臺灣美女作家林奕含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看了這本記錄著13歲少女房思琪被自己的語文老師李國華傷害的書,沒有人會無動于衷。
書中有一段話很令人心痛,在思琪的日記中,她這樣寫道:
“為什么是我不會?為什么不是我不要?為什么不是你不可以?
直到現在,我才知道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約成這一幕:他硬插進來,而我為此道歉”。
短短幾句話,卻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那只是一個13歲的少女,那是口口聲聲說愛她的老師,思琪為什么沒有反抗,因為她的反抗并沒有用。
林奕含曾經在接受采訪時說: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
那些集中營出來幸存的人,他們在書寫的時候常常有愿望,希望人類歷史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
可是在書寫的時候,我很確定,不要說世界,臺灣,這樣的事情仍然會繼續發生。
現在,此刻,也正在發生。”
如果一個受害者的發聲是微弱的,那千千萬萬的受害者都出來發聲。
將罪惡的人暴露于公眾的視野中,讓罪犯接受法律的懲罰和輿論的鞭戒。
這個社會,應該認真聽受害者的發聲,也更應該用自己的力量讓聲音變得響亮:“不可以,不行”,對性侵犯我們沒有容忍的空間和理由。
04
拿什么制約道德?
對于性侵,我們說是人性的淪喪,是道德的缺失,是心靈的齷齪和黑暗,我們無法揣測和看穿一個人的內心世界。
當他的心變得黑暗,變得充滿污穢,這個世界會有無辜的人成為他們手下的受害者。
而這一切,除了用更加嚴苛的法律來約束和制約一個人道德上的界限,我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
在看不透別人的內心是怎樣的時候,我希望每個人能保護好身邊的人,做我們力所能及的事情。
好好教孩子防范性侵的知識,認真聽來自受害者的微弱發聲。
用行動去幫助,去為心靈和身體上受到傷害的人發聲,讓黑暗躲進黑暗的角落不敢出來。
我們更愿意看到陽光下,孩子們燦爛的笑。
愿這個世上少一些房思琪式的悲劇,你的所有發聲,所有努力都會讓這個世界照進更多的陽光。
提醒獲取經賠償是被害人的法定權利,也是加害者酌情從輕處罰的機會,只要是在合理范圍內索要賠償,一般不會引發加害者的報復心理。至于什么是合理范圍也要根據被侵害的程度結合加害者經濟狀況等確定,如果自己既不想和對方直接協商,也不知道獲取多少賠償,可以找專業的上海刑事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總之,遇到事情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且要合理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