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設計是公司分配機制的重中之重,是公司前進的發動機。做好股權設計,是老板治理好企業的新思路,是一項令企業基業長青的藝術。股權設計是為了達成激勵目標,而股權激勵的終極目標,是“共贏”,即在企業內部建立一套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共贏的機制。
上海專業股權糾紛律師在做股權設計之前,我們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股權,什么又是股權設計,才能確定我們為什么要做股權設計,以及如何具體實施。
什么是股權?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什么是股權設計?
股權設計就是公司組織的頂層架構設計。傳統企業互聯網轉型,戰略和商業模式解決做什么、怎么做,而股權設計能夠解決誰投資、誰來做、誰收益、如何分的問題。
股權設計,能將創始人、合伙人、投資人、經理人的利益綁定在一起;能將互聯網組織變革中的合伙模式、創客模式、眾籌模式落地;能將股權價值作為唯一的戰略坐標,建立競爭優勢獲得指數級增長。
在考慮股權設計的時候需要圍繞公平、效率、控制、資本、動態等原則,在綜合公司現實發展的需求、股東情況等客觀因素決定。
為什么要做股權設計?
直到現在,可能還有很多人想不通企業為什么一定要做股權設計?據了解,目前中國中小企業的平均壽命僅2.5年,而大部分企業的滅亡不是死于外部的競爭,而是死于企業內耗。
股權設計做不好的企業,不僅生命周期短,能做強做大的更是寥寥無幾。而股權設計運用比較好的企業,你就會發現,股權設計在真正落地后不但能幫助企業明晰合伙人的權,責,利,還有助于創業公司的穩定、幫助劃分控制權、方便融資。此外,股權設計也是進入資本市場的必要條件。
什么時候做股權設計?
無論是準備開始創業的公司,還是已經在創業道路上前行了一段時間的公司,亦或者是已經有了一定成就的公司,都應該及時重視股權設計的重要性。股權設計實際是為公司股權結構和未來發展設計一套規則。
股權架構本身并不復雜,創業之初就考慮這事,其實很簡單,越早解決越簡單。隨著公司的發展壯大,很容易發生利益沖突、意見分歧,這時問題就因參與者的心態變化而變得復雜,越往后拖越難解剖,久拖必成災!
如何做好股權設計?
無論是合伙人之間的合伙協議,還是老板與員工之間簽的股權激勵協議,還是企業對外進行的股權投資或者股權融資協議,均要求首先是合法,這是基本要求。想要做好股權設計,就要找到專業處理股權問題的律師,有合法化的法律協議,也不怕將來會出現什么糾紛和漏洞。
因專業的股權律師處理過大量的股權糾紛,對糾紛有天然的敏感性,風險防范是企業經營的底線思維,萬一發生這些情況,就可以事先約定怎么處理,避免陷入較大的危機。
股權架構,企業管理的核心問題
股權架構設計是什么?
股權架構的設計是為了明確合伙人的權,責,利,幫助創業公司的穩定發展,方便創業企業融資。另外,股權架構既是影響公司的控制權的一大因素,還是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的必要條件。
所以說,在創業企業股權架構這一表象背后,暗藏著,或者說反映了創業企業生存、發展所需對接的各種資源,諸如團隊、技術、資本、渠道等。因此,股權架構的設計,也就是要考慮如何找到企業發展所需的資源,并且將這些資源合理的拼接利用起來,實現企業和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共贏局面。這里所指的利益相關者不僅是合作伙伴,更是企業股東、高管、員工。
股權架構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公司治理結構則是股權架構的具體運行形式。不同的股權架構決定了不同的企業組織結構,從而決定了不同的企業治理結構,最終決定了企業的行為和績效。
在互聯網+的時代,老板們都應該明確:技術和知識在企業股權結構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人力資本是公司最重要的資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實際上就是管理內外部的人,組織他們更好地為公司發展創造價值。
2,常見的股權架構類型
(1)一元股權架構
一元股權架構這種是指股權的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均一體化。
在這種結構下,所有中小股東的權利都是根據股權比例而決定的。這是最簡單的股權結構,需要重點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問題!實際中存在幾個表決權“節點”:
1、一方股東持有出資比例達到33.4%以上的;
2、只有兩位股東且雙方出資比例分別為51%和49%的;
3、一方出資比例超過66.7%的;
4、有兩股東且各方出資比例均分為50%的。
在這里,第三種出資比例意味著,公司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會形成僵局,因為表決權比例已經高達“三分之二”以上,對任何表決事項都可以單方形成有效的公司決議,除非公司章程對股東須“同意”的人數作出最低限制。最為糟糕的是第四種,在兩股東各占50%表決權的機制下,意味著公司作出任何決議均必須由雙方一致同意方可有效,同理還有最常見的均分股權的做法,這是個巨坑。
?。?)二元股權架構
二元股權架構是指股權在股權比例、表決權(投票權)、分紅權之間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將股東權利進行分離設計。
我國的公司法修訂后規定,章程可以約定同股不同權,當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類別的股東才能這樣設計,同一類股票的權利應該是一致的。這種架構設計,適合那些,需要將分紅權給某些合伙人,但將決策權給創始人的多個聯合創始人的情況。這種股權架構在 國外非常普遍,例如Facebook在IPO時的招股書中,已明確將股權分為A、B股,扎克伯格通過大量持有具有高表決權的B類股來維系對公司的掌控;
?。?)4×4股權架構
4X4指的是汽車的四驅,4X4股權架構這就是在二元股權架構的基礎上,將公司的股東分為四個類型,創始人、合伙人、員工、投資人,針對他們的權利進行整體性安排。
4X4股權架構設計的思路主要有三大步驟:
第一步:將公司股權這一大蛋糕首先分出投資人和創始人的份額;
第二步:考慮將剩余的蛋糕分給合伙人和員工,并且在合伙人和員工這兩部分蛋糕中,再根據個人對公司的貢獻細分每個人應得的股份;
第三步:查漏補缺,看按照前兩步分得的股權是否有不合理之處,進行調整。
如何具體的操作4X4股權架構設計
?。?)在進行股權設計的時候,先考慮一下下這些問題:
我們企業屬于什么類型的企業?(人力驅動型、資金驅動型、資源驅動型等)
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最核心的資源是什么?
(注:企業所需要的資源可以分為:①資金②關系,包括可以為企業提供客戶群、投資者、合作伙伴、或顧問等人脈關系③知識產權 ④企業所需的基礎設施比如:辦公樓、工作室、設備廠房等 ⑤ 人力資源 ⑥想法、創意
誰能提供企業所需的這些資源?
企業目前所掌握的資源有哪些?日后發展所需要的資源又有哪些?在所有的資源中哪些是企業長期所需要的,哪些又是一次性所滿足企業所發展所需要的
如何才能確保企業擁有所需要的資源
3,如何通過股權架構設計來吸引融資?
投資人愿意投錢給初創企業,除了看重創業項目本身以及分析創始人能力等之外,最在意的就是公司的組織架構和股權架構。一般投資者對企業的股權結構分配有什么樣的喜好呢?
其一,投資者是比較反對股權的平均主義
平均主義給企業帶來的后果是沒有人能承擔起整個公司,也沒有人能做主。投資者之所以偏向于讓公司的核心人物掌握多數股權,主要原因在于讓一個決策者產生對企業的控制權,不至于使企業無法做出有效的決策。讓企業在初期實現快速成長的目標,從而使得投資人的投資能有兌現的可能。
其二,投資者還看重初創企業在創業初期有沒有給股權調整預留空間。
企業會不斷的發展,在未來肯定會有優秀的合伙人加入,同時科學的公司管理制度一定要有股權激勵。
考慮有沒有給之后的員工激勵和風投預留股權,是投資者在考察創業者是否有一個長遠的眼光??紤]企業往后的發展還需要引進什么人才什么資源,不要在開始的時候就把股權分足。這時候就需要有一個股權池或期權池的概念,一般來說股權預留的比例大概在15%-20%左右?;蛘咭部梢园验_始需要分配股權的每個人的股比都先降5%下來,放在股權池里。以后根據項目開展的不同階段,每個人的不同貢獻進行股權的調整。并且最好是在早期建立股權池,因為晚期建立期權池股權就可能被投資人稀釋。
其三,投資人更傾向于有明顯梯度的股權架構。
舉例:比如一般可以采取“創始人持股50-60%+聯合創始人持股20-30%+預留股權池10-20%”的股權架構。
投資人對企業股權架構的喜好給予企業家設計股權架構一個參考和建議。但是,對于企業給予投資者的股權,也要有一定的準則。一般來說,給投資者股權的分配要遵循“投資者投大錢,占小股,得股權,需退出”的思路。
華一一直在強調要根據對企業的貢獻大小來分配股權。資金對于任何一個企業都是至關重要且貢獻最直接的資源。但同時企業的股權也是很有限的。不能讓投資者占大股,導致沒有足夠剩余的股權分給其他人,這樣容易導致企業有錢卻辦不成事。
投資者獲得的股權也只是暫時的,因為對投資者來說,獲得企業股權并不是最終的目的,而是要在企業升值后將股權變現。而企業也需要在之后的融資中,有一定的股權份額分給新的投資者。因此,要設定好投資者的退出機制。
4,如何保護老板手中的控制權?
站在創始人的角度,要讓其不違初衷的為企業服務,前提條件是創始人要始終對企業有足夠的控制權。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在創業初期,創始人所占股權比例應該較大,最好是一股獨大,達到既能對企業絕對控制,又不至于顯失公平的程度。
當然,創始人在初期擁有的大股在之后是最有可能會被稀釋的。比如在實踐中,大部分企業用于員工激勵的股權都先由創始人代持,還有在遇到急需引進對企業至關重要的資源時,也很可能需要用股權兌換,這時也是由創始人讓出股份的可能最大。
并且,在初期,股權份額可以由創始人和合伙人商量而定,但是隨著企業的發展,經過幾輪融資之后,股權結構的變化也許就不是由創始人說了就算的了。所以,我們還需要提前做好措施,來維護創始人對企業的控制權。
實現控制權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股權控制。前面提到的設置二元股權架構就能派上用場:讓創始人或創始團隊擁有更多具有高表決權的股票,而其他對企業決策起不到大作用的人獲得更多低表決權的股票,來實現對企業的控制;如果企業不想要設置二元股權的形式,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直接在公司章程里約定創始人的每一股股權擁有多個表決權(譬如10個),這樣能夠大大地增加創始股東在股東會的表決權利;
除此之外,創始人(或是創始團隊)還可以通過投票權委托、一致行動人,或者是設置持股實體來持有小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等方法來維護創始人對企業的控制。
(1)投票權委托:
讓其他的小股東簽署授權委托書,將公司所持有的表決權授予給創始人,并且,最好是約定委托的表決權不可注銷的,或者約定一個比較長的授權期限。
(2)一致行動人:
創始股東跟創始團隊的其他小股東一起簽署一致行動協議,就公司的事項進行表決的時候依照統一的意志去表決,其他的股東與創始股東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按照創始股東意志進行表決。
?。?)設置一個持股實體來持有小股東所持有的股權:
小股東都是通過持股實體間接地區持有公司的股權,同時持股實體所對應的表決權是由創始股東來控制的,創始股東除了能行使他自己所持有的股權所對應的表決權之外,還可以行使持股實體有的公司股權所代表的表決權。
持股實體的形式有兩種:
一種是有限責任公司,一股將創始股東設為這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經理,這樣的話這個有限責任公司就由創始人實際控制,因此這個持股實體所代表的表決權就由這個創始股東實際控制。
另外一種是有限合伙企業,創始人股東要作為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GP),其他股東為有限合伙人(LP)。有限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來控制的,有限合伙人是不能參與有限合伙的經營管理和決策的,因此創始股東也就控制了這個有限合伙企業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表決權。
除了用積極主動的增加創始人在公司的控制權的方法外,還可以通過賦予創始人對一些重大事項的否決權,重大事項包括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融資、公司上市、公司的年度預算結算、公司重大資產的出售、公司的審計、重大人士任免、董事會變更等等,有了否決權,即使創始人的股權低于50%,在公司的股東會層面做決定的時候,沒有他的同意表決也不能通過,起到一個防御性的作用。
把投資人和創始人這兩塊蛋糕分好后,第二步是分合伙人和員工的股權,也就是股權激勵制度,考慮讓哪些合伙人和員工分得股權,分得股權的份額又是多少?
華一世紀作為股權激勵行業標準制定者,對于員工股權激勵方案的制定有著豐富的經營,研發了【股權激勵四維模式】來幫助數萬學員詳細規劃、制定方案。對于如何確定被激勵人?如何配股?首先,企業家應該問自己這么幾個問題:
企業目前所掌握的資源有哪些?日后發展需要的資源又有哪些?在所有的資源中哪些是企業長期需要的,哪些又是一次性滿足企業發展需要的?
資源也是有長期資源和短期資源之分的。
所謂短期資源,是給企業提供短期貢獻的,為企業解決某一個時期內的問題的資源。比如說某投資人提供公司設立時所需要的政策優惠,或者某合伙人提供公司完成某一項任務所需要的技術,但之后公司不再需要此技術的。
在分股權時,我們要考慮清楚,對于短期資源提供者建議不要分得過多的股權。因為這種短期資源對企業所做出的貢獻僅體現在很短的時間內,當企業度過那個時期,該資源提供者于企業而言,已提供不了任何幫助,卻占據著部分股權。如果說,在某個時期,企業確實急需這類資源的,那也不能急于用股權去換得該資源,而是可以考慮換種形式與資源提供者進行交易,比如說直接用資金買資源,或者相互之間談項目合作,當資源達成后,給資源提供者一定的提成。
而對于長期資源提供者來說,其為企業提供的資源是長期能有貢獻產出的,這時就要考慮是否需要根據貢獻的大小給他們分得相應股權了。
股權激勵不是讓公司所有人成為股東,而是讓公司所有人都有機會成為股東。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并非僅僅在于培養了多少個股東,而更在于打造了多少個像老板一樣思考和行動的小老板、合伙人。
最科學的股權架構設計淺析
創業核心
從宏觀層面上,創業公司早期最為核心的四類人:創始人、合伙人、核心員工、投資人。他們都是屬于公司也是早期風險的承擔者和價值貢獻輸出者,在人力資本/互聯網輕資產驅動的初創公司,早期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圍繞著基于人力資本價值輸出的高度認可。
科學的股權架構基本上是要滿足早期這核心四類人的訴求:
創始人維度來看,本質上的訴求是控制權,創始人的訴求是掌握公司的發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必須考慮到創始人控制權,有一個相對較大的股權(一般建議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
合伙人維度來看,合伙人/聯合創始人作為創始人的追隨者,基于合伙理念價值觀必須是高度一致。合伙人作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參與權和話語權。所以,早期必須拿出一部分股權來均分(這部分股權基本上占到8%-15%)
核心員工維度來看,他們的訴求是分紅權,核心員工在公司高速發展階段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需要把這部分股權預留出來,等公司處于快速發展階段的期權就能真正意義派上用場(通常建議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釋預留10%-25%)
投資人維度來看,投資人追求高凈值回報,對于優質項目他們的訴求是快速進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投資人要求的優先清算權和優先認購權是非常合理的訴求,創始團隊在面臨這些訴求的時候,一定程度上還是需要理解。
從微觀層面上股權是多種股東權利的集合體(投票權、分紅權、知情權、經營決策權、選舉權、優先受讓權、優先認購權、轉讓權等),其中,表現最為重要的是
投票權
分紅權
當我們在早期真正做股權架構設計的時候可能需要考慮更多的是這四個宏觀維度背后具體的細節分析。股權比例確認(股權怎么分)的問題,事實上,在人力資本驅動的創業時代,我們要思考的不僅僅是股權比例的問題!而是圍繞著股權做體系化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