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婚姻法》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了夫妻雙方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權利,但越來越多的人申請婚前財產公證。這是因為婚后共同使用財產、消費、管理,使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難以區分和識別。那么,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呢?更多詳情請見上海婚姻糾紛律師的下文。
一、婚前財產公證怎么辦理?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進行以下分析幾種不同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房屋權屬證明,如房屋權屬證明、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明的房屋購買合同、付款發票等。
3、雙方起草的協議。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地址等基本個人信息;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地位和歸屬; 婚前財產的使用、維護和處置原則等。一般情況下,雙方簽字和合同簽訂日期均為空,公證員審核修改協議后,公證員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研究材料后,雙方企業必須進行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中國公證機構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托管理他人代理問題或是自己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受理公證員受理公證申請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內容對產權證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的合同是否存在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公證人的提問,公證人應當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義務,告知當事人簽署財產協議后所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應配合公證人填寫公證面談記錄,并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別小看公證員制作談話筆錄這個發展過程,由于我國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信息實體經濟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工作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企業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規定雙方對財產的分配社會關系。
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學生具有重要法律制度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我們可以有效防止當事人間出現問題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可能發生債權債務結構關系的第三人,也是為了一種環境保護。
第四步,雙方在公證員面前簽署婚前財產協議。至此,婚前財產的公證手續已經辦理完畢,兩周后當事人就可以憑費用收據領取公證書了。
當然,如果企業雙方都抽不出時間來領公證書,也可以在預交郵費后享受“郵遞方式送達”服務。
二、婚前財產公證程序
婚前財產公證對于穩定家庭財產關系、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穩定和團結具有積極意義。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未婚夫妻在婚前達成協議登記結婚。公證: 第一,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協議,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共同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
(一)申請人的身份進行證明;
(二)協議草案(當事人難以達成協議的,公證機構可代為書寫);
(三)所有權的相關證明,如個人擁有的財產的所有權;
(四)其他有關文件,如已婚夫婦的結婚證書。
登記機關辦理繼承權轉讓時,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要求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
三、遺產棄置公證如何辦理?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放棄繼承。未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因此,雖然法律允許公民自愿放棄繼承權,但放棄繼承權應當依法作出明確表示。聲明放棄繼承權的公證,由其住所地或者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之間應當進行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一)當事人的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二)死者的死亡證明書
(三)當事人有權繼承的證明,如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四)本人進行簽字的放棄沒有繼承權聲明書;
(五)公證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放棄繼承聲明的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當事人身份真實,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二)當事人可以放棄繼承權的意思進行表示企業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一個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
(三)公證處應當向當事人說明其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清楚了解其行為的性質及其產生的影響。并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供雙方核對簽字;
(四)任何一方放棄繼承權,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條件,亦不得將該一方已放棄的權利轉讓予任何其他人。
五、放棄繼承權公證書能撤銷么?
放棄繼承權公證書不能進行撤銷。因為,辦理該公證時,放棄繼承權是真實意思可以表示,公證書并沒有一個錯誤,不具備撤銷公證書的理由。
上海婚姻糾紛律師發現,最高人民對于法院關于學習貫徹落實執行《中華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國繼承法》若干重大問題的意見第50條規定,遺產信息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自己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需要根據其提出的具體分析理由,決定企業是否能夠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