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去年一名女律師在網上發布了一段視頻:“只要雙方有你情我愿就發生關系,并不違法,只屬于道德范疇;另一個人或女方的丈夫沒有權利要求賠償,如果女方丈夫作為要挾或者索取錢,也可以報警處理。
睡別人的妻子違反法律?
事實上呢,離婚找上海律師更贊同以上視頻號的觀點,因為離婚找上海律師也是法律人士。然而,該女律師的言論被公開后,在網上引發熱議,甚至遭到譴責。許多網民認為:就算法律如此,但說出來就毀了三觀。所以,許多律師以及自媒體創作者,為了博得眼球,開始了“正本清源”,也就有了上面那段視頻的說法。
道義上說,睡別人的妻子真不道德,哪一個男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妻子讓別人睡著了?睡著別人的妻子,其實就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
但從法律上講,我們必須再次講出事實。
雖然《民法通則》中提到了“夫妻忠實義務”,但是在實際操作上存在較大難度,司法實踐中也沒有對此追究的先例。比如,罵人當然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現實中又有誰因一頓罵人而被以非法手段追責?
另外,對于重婚罪來說,也只有已婚的人再去和另一個人登記結婚,才會受到刑事處罰。婚外戀者如在“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則視為重婚,則應按重婚罪處理。但是,對這種關系的取證真的很難;而且報警之后也不會直接抓人,必須在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才會將其拘留。
由此可以看出,現行法律對婚外情的約束力確實不足。睡著別人的妻子也是一種真正的道德約束,只要不涉及重婚和軍婚。
正是由于法律存在著這樣的缺陷,所以才導致受害人無能為力,就算是捉奸在床,也無可奈何。即使自己太沖動,也有可能觸犯法律。所以,我們希望能出臺相關法律,懲罰今天的婚外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