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糾紛律師今天來給大家上一堂生動的法律課,主題是“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我該拿多少補償?”別看這個問題聽起來簡單,里面的門道可多了,稍不留神,你可能就少拿了好幾個月的工資。
首先,我們要知道,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不是一定要給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是你和公司協商一致不續簽,或者公司提前告訴你不續簽,并且按照規定給了你補償,那么公司是不需要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但如果公司突然告訴你“我們不玩了”,那它就得給你補償。
補償的標準是多少呢?這就要看你和公司“戀愛”的時間了。如果你們在一起不到一年,公司得給你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果在一起一年以上,不到三年,那就是一個月到兩個月的工資;如果在一起三年以上,不到十年,那就是兩個月到四個月的工資;如果在一起十年以上,那就是四個月到六個月的工資。這里的工資可是有講究的,得按照你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算,而且不能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你們是在合同期滿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那就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了。但如果公司是因為經營規模縮小、經濟困難等原因需要裁員,那對于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小伙伴,公司可是要給補償的,這個補償可是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來算的,一年一個月工資,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最后,如果你們還有疑問,或者遇到了什么困境,記得找上海勞動糾紛律師咨詢哦。我們會用法律的武器,幫你算清楚每一分補償,確保你的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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