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著名勞動律師了解到員工在工作期間,工作場所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傷亡,通常會被認定為工傷。
案情簡介:
王某在車間工作時,被同事楊某用刀割傷,經搶救無效當天死亡。楊某是精神分裂癥患者,后被法院強制醫療。王某家屬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后進行了相關調查,發現楊是精神分裂癥患者,已被強制治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為,王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傷害,屬于工傷認定范圍,被認定為工傷。
公司不服,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人社局認定工傷的決定。
公司認為,雖然王的死發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但不是因為工作原因,因為兩人私人投訴被不值班同事故意殺害,不構成工傷。法院的強制醫療決定認定本案為故意犯罪刑事案件,楊的罪名為故意殺人。王的家人被要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法院認為: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強制醫療決定和其他證據,證明楊在犯罪時處于精神分裂癥患病期,沒有刑事責任能力,已被強制治療。因此,本案的證據不能證明楊殺害王是因為私人糾紛。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如果雇主不認為這是工傷,他應承擔舉證責任。該公司認為,王的死亡不是工作原因,而是與楊的私人糾紛造成的,但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法院不接受他的主張。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傷害;(2)在工作時間前后,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結束工作;(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傷害;(4)患有職業病;(5)因工作原因受傷或事故下落不明;(6)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7)法律、行政法規應認定為其他工傷情況。
律師分析:
上海著名勞動律師提醒雇主,工傷賠償是雇主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招聘員工后,應當及時辦理工傷保險手續,并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工傷保險費。此外,用人單位應做好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員工在自我保護、安全工作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履行安全義務。
如果員工同時被第三人認定為工傷,員工不僅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