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合同律師 勞動合同上只蓋章沒有法人簽字有效嗎?
勞動合同上只蓋章沒有法人簽字也是生效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簽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沒有法人簽字,這樣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有效勞動合同本身就是和單位簽訂,有單位公章和勞動者簽字,合同就生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律特征
其一,合法性。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
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其二,協商一致性。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其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其四,等價有償。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協議,勞動合同有固定合同和無固定合同。那么勞動合同是不是有效還是無效并不是雙方當事人說了算。只有法院或者是勞動仲裁委員會說了算,如果勞動合同時無效的,那么用人單位是需要賠償勞動者補償金的。
為防止隱患,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既簽字又加蓋公章。
只簽字不蓋章或只蓋章不簽字的勞動合同也經常能見到,可分為以下3種情形:
1、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為可直接視為該用人單位的行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即可證明該勞動合同有效。
2、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是用人單位的行政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人。
3、勞動合同上只有用人單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蓋了公章就等于該組織已承認這個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上海勞動合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