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師咨詢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它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上海合同糾紛律師 即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上增加一倍;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它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非金錢給付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如果遲延履行已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應由被執行人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受到的損失;如果沒有造成損失,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4、受領遲延
即債權人在債務人于履行期內履行時無正當理由未能及時接受債務履行的行為。其構成要件為:1)須有合法債權存在;2)債務人已按期做出實際履行,且履行適當;3)債權人未按期接受履行;4)債權人遲延受領無正當理由。債權人遲延受領,依法應向債務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遲延受領而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失,如保險費.提存費.運輸費等;若為金錢給付義務,債務人可停止支付受領遲延期間的債務利息;符合《合同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債權人還應承擔交易價格風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