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個法律人在職業生涯中都無法避免處理合同。合同相關工作不僅是企業法律人員的經常性工作內容,也是律師執業中最重要的具體業務。而且大部分律師的非訴業務都是簽字宣告完成的。現實中,甚至會有很多非法人參與合同工作。
我們必須對這項風險與技術成正比的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
1、主體沒有資格訂立合同,沒有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合同詐騙經常發生,即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完全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法人與其他組織訂立的合同中,主要表現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書;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復印件或影印件,實際上是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真實資金,無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而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委托人名義簽字。
在簽訂銷售合同時,經常會出現代理人以委托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委托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簽訂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由委托人承擔。但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可能給合同對方造成損失。
3、標的物被法律禁止或限制。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理解法律對買賣貨物沒有限制或者禁止,而盲目簽訂合同是無效的,因為標的物是法律禁止或者限制的。
分公司可以是合同的主體,前提是該分公司有工商部門注冊的營業執照。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后取得營業執照,就可以像民事訴訟法中的其他組織一樣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由于工作原因,劉女士需要接觸項目談判和合同起草。雖然公司有合同檢查員的監督,有合同模板的使用,但她起草合同相對專業人士還是有點難度。
王先生在一家大型企業擔任法律工作者5年,審查了大量合同。最近感覺遇到了瓶頸,很難有提升的空間。想系統的學習提高自己,但是無從下手。
楊律師剛剛執業,對合同的審查只停留在很淺的層面,過于依賴模板,有些地方甚至未能超出當事人預見的范圍。有一次因為合同審查不嚴,他沒有發現任何漏洞,給客戶造成了很大的損失,讓他極度苦惱。
你還像他們一樣擔心合同工作嗎?無論你是法人、律師還是其他專業人士。有了公司的“命”,合同工不理解合同幾乎不能動,也別指望能成功避開那些“坑”。
東拼西湊的合同模式和目前的技能難以滿足當前合同實務的需要,單純依靠自己動手的摸索模式已經不可行。
對于律師來說,能讓客戶滿意的合同,一定是為客戶量身定做的合同,而不是讓客戶割腳的合同。能夠比客戶做得更好,是職業合同律師應有的標準。
長期以來,合同研究要么依附于合同法,要么依附于法律文件,難以深入。合同作為商業活動的一部分,是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經濟行為,隨著經濟活動的變化而變化。律師介入合同事務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控制交易中的法律風險,并隨著法律環境、經濟環境和客戶需求的變化調整工作內容。在各種條件的約束下,如何通過對合同文本和合同簽訂及履行行為的管理,使企業的交易利益最大化,交易風險最小化,是法人必須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