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房不認貸是什么意思?上海專業房產律師
不管購房者有沒有貸款記錄,只要購房者證明其名下無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認定;如果購房者名下已經有一套房,則無論是否貸款,貸款有無還清,再買房,都按照二套房來認定。銀行辦理貸款時,不會考慮購房者歷史貸款記錄。
認貸不認房是什么意思?
不再以家庭擁有的房屋數量來認定,二套房購買家庭只要還清首套貸款,再次貸款也將按照首套房認定。
大多數城市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是“認貸不認房”,住房套數需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查詢和認定。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
①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
②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
③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兩筆以上(含兩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另外,個人貸款購買的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房子,這些房子是否計入“認房”范圍,其貸款是否計入“認貸”范圍,要看各個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基本案情
原告黃某訴稱:2012年8月15日,原告出售房屋,原本早就該過5年的房屋,由于被告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而未過5年,因此多交了50850元的營業稅,這是由于被告原因給原告帶來的損失,故起訴,請求判令:
1、被告返還原告墊付的維修基金4754元及違約金520元;2、賠償原告出售房屋時,因契稅發票未過5年導致的相關稅費損失50850元;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被告天津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辯稱:同意原告的第一項訴訟請求,不同意其他訴訟請求。原告主張賠償損失不合理,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已經支付完畢,原告2012年8月15日賣房是原告自己選擇的時間,多負擔的稅費應該由自己承擔。原告可以選擇不賣房或者晚一些再賣,選擇何時賣房是原告自己的權利,后果應由原告承擔,由被告承擔違背公平原則。
上海專業房產律師 綜上所述,違約方天津某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于合同成立時可以預見到其違反合同可能給守約方造成的稅費損失,對該損失應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