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待咨詢的過程中,上海房地產律師經常會聽到被拆遷戶這樣的問題:“律師,我們的房子正在被強拆,現在該怎么辦?”我們的回答當然是:“打110報警!”但是接下來他們的回答也總是讓我們哭笑不得:“警察就在現場旁觀,報警還有什么用?”
警察的天職本來是除暴安良,維護社會治安,而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是警察鐵打不動的義務,但不知道什么時候,警察變成了拆遷的工具,變成了強拆現場的常客,造成了這樣一種讓人哭笑不得的無奈現實。
當然,此《意見》一出,相信多少會對這部分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警察有相應的震懾作用,那些參與強制拆遷的的警察也應該深入反思自己的行為。
但是,打鐵還需自身硬。想要真正避免這種問題的發生,最關鍵的還是被拆遷戶們要提高維權意識,做到“三不一及時”。
一不:不輕信
相信很多被拆遷戶都遇到過這樣的情形:在協商補償的時候,因為相信了拆遷方的口頭承諾,導致最后竹籃打水一場空,等到發現自己上當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捶胸頓足,悔不當初。這就向我們提出警示,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切不可輕易相信拆遷方的承諾,尤其是口頭承諾!一定要將補償的各項事宜清楚、明確地落實在書面協議上。
二不:不僥幸
是人都會有僥幸心理,可是哪里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幸運的人都是因為自己的智慧和選擇。所以不要覺得拆遷方哪天會大發慈悲給你高于別人的補償。這種事件發生的幾率小之又小,不要抱著這樣的幻想,從而耽誤自己的維權時機,最后得不償失。
三不:不拖延
拖延戰術是被拆遷戶常用的手段,不管拆遷方采取什么樣的辦法,就是無動于衷,一副舍我其誰,能奈我何的架勢。可是,這個方法真的不可取,不要忘了,還有合法強拆這么一說,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內不簽字,又不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等來的只能是強拆。
一及時
相信不用我說,也能知道這“一及時”指的是及時了解自己的權益,及時維權。也許大家早點通過合法的程序維權,就不會出現開篇說的那種讓人哭笑不得的現象。所以,在征地拆遷的過程中,要及時關注相應的時效問題,關注自身的弱勢和優勢,及時了解拆遷方的動態,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以人民的名義賦予你
生命的尊嚴,奉獻的權利
當所有萬馬奔騰 扶搖升起
一口氣直達心底 凜然正氣”
一曲《以人民的名義》唱出了多少被拆遷戶的心聲。縱然有些拆遷方的行為讓我們失望,但是我們依然對他們寄予厚望,希望他們終有一天也可以一口氣直達心底,凜然正氣!真正地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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