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婚外情的發生時有所見,而一些受到背叛的配偶常常需要尋求幫助來確定事實并保護自己的權益。這就需要雇傭私人偵探等專業機構進行婚外情調查,這種行為涉及到一些費用支出問題,其中是否包括損害賠償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就來為您解答一下有關的情況。
在上海地區,與此相關的法律法規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夫妻一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對方造成配偶權利、義務上的損害的,受害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一)通奸;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隱瞞有傳染性疾病; (四)重婚。”
可以看出,婚姻法對于“損害賠償”的范疇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而婚外情調查中的費用支出并不屬于其中,因此不能以婚姻法第46條規定為依據要求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
但是,這并不代表婚外情調查中的費用支出無法得到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因違反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規定,致使他人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承擔維修、重作、更換、退貨等。”
因此,如果配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了婚外情,從而導致了另一方為了確定事實并保護自己的權益而進行婚外情調查的費用支出,那么可以通過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
某市A先生懷疑自己的妻子出軌,于是雇傭了一家私人偵探機構進行婚外情調查,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機構為了獲取證據需要在一些餐廳、咖啡館等地方進行監視和拍攝,費用累計高達10萬元。但在A先生拿到調查報告之后,妻子表示不同意支付這筆費用。A先生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A先生雇傭私人偵探機構進行婚外情調查屬于一種法律行為,其費用支出應當由妻子承擔。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為妻子的婚外情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并給A先生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妻子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妻子賠償A先生婚外情調查費用10萬元。
在婚外情調查中,費用支出并不屬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范疇,但是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為婚外情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并給另一方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所以可以通過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
對于受到婚外情背叛的一方,在進行婚外情調查時,建議一定要選擇具有正規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調查取證,避免因為調查方式不當或者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對于另一方,則應當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對方的調查取證行為,否則可能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婚外情調查中的費用支出并不屬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范疇,但是可以通過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在具體操作中,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避免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
在具體操作中,如果需要雇傭私人偵探機構進行婚外情調查,應當選擇具有正規資質和良好口碑的機構進行合作,并與機構簽訂明確的合同,明確調查范圍、調查方式、費用標準等事項,避免發生糾紛。對于婚外情調查費用的具體計算,可以根據調查范圍、調查難度、調查時長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并與對方商定或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裁決。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婚姻家庭關系的案件中,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一般會傾向于保護家庭穩定和家庭和睦的原則,因此對于調查范圍和方式需要謹慎選擇,以避免在調查過程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從而導致自身的訴訟敗訴。
總而言之,上海離婚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婚外情調查中的費用支出并不屬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范疇,但是可以通過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方式來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費用支出。在具體操作中,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避免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自身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