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公司以員工在工作之余和同部門女同事卿卿我我影響公司形象為由,在未經協商情況下將該員工調離至其不太擅長的業務部門(勞動合同有約定,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需要進行崗位調動),導致其每月考核績效分較低,進而導致績效工資很低,每個月工資減少2000多元。
律師分析:
嘉定安亭律師接受了該員工的委托后,發現公司存在非法克扣工資、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安排休年假且未支付年休假工資、未依法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后,便為委托人擬寫了一份《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并向用人單位送達。
隨后委托人在我的指導下離職并提起勞動仲裁,然而自接受委托后,由于委托人學歷知識背景的局限,無論我如何向他解說案件、講解法律,他都是疑慮重重,頻頻向我詢問這個官司能不能打贏。因律師不能向當事人承諾辦案結果,我只能安慰他,告訴他相信我,不要有任何疑慮。
仲裁結果:
仲裁期間,用人單位表示可以3.5萬元作調解,委托人見此數額與其主張的數額相差較大,要求支付5萬元,雙方未能談妥。經過庭審后,用人單位表示愿意繼續調解,經雙方協商,最終以4.3萬多元和解。
委托人如果沒有及時委托律師,或許還會繼續憋屈在原單位工作,委托了嘉定安亭律師后,有效維護了自身合法權利。勞動者、用人單位遇到勞動爭議,聘請公司法律顧問,可以找嘉定安亭律師,嘉定安亭律師愿意真誠效勞。上海嘉定勞動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