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業態蓬勃發展,成為促進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上海江寧路律師新業態發展在促進就業數量增長的同時,也催生了大量新的就業形態。新就業形態人員大多通過平臺自主接單承接工作任務,準入和退出門檻低,工作時間相對自由,勞動所得從消費者支付的費用中直接分成,其與平臺的關系有別于傳統的“企業+雇員”模式,導致新就業形態人員難以納入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保障范圍,具體表現為勞動權益保障不足,社會保障覆蓋范圍有限等。
一、關于做好“外賣騎手”職業培訓的問題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我部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主陣地由線下轉為線上。一是出臺《關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0號)、《百日免費線上技能培訓行動方案》(人社部函〔2020〕24號)等文件,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新職業新業態,大力開展網約配送等職業技能培訓,加大線上培訓供給,強化對企業支持力度,加強培訓補貼政策支持,鼓勵引導包括“外賣騎手”在內的廣大勞動者積極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二是指導各地將網約配送等新職業新業態納入培訓補貼項目目錄,落實培訓補貼政策,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二、關于推動外賣騎手參加工傷保險的問題
工傷保險是建立在具有穩定勞動關系基礎上的社會保障制度。依據現行《工傷保險條例》,上海江寧路律師我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于平臺用工方式的特殊性,難以按照現行確立勞動關系的有關標準認定雙方為勞動關系,導致包括外賣騎手在內的新就業形態人員無法納入現行工傷保險制度。目前,多數平臺企業都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實現其從業人員的職業傷害保障,初步解決了職業傷害保障“有沒有”的問題,但平臺企業之間、行業之間也存在保障力度差異較大,保障水平總體偏低等突出問題,需要政府介入規范,創新解決職業傷害保障“好不好”的問題。經過前期調研論證,我們初步提出了職業傷害保障模式,擬在深入聽取各方意見、凝聚更大共識基礎上,按照先試行再完善的思路,穩步推進相關工作。
三、關于推動“外賣騎手”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的問題
2017年9月,經國務院同意,我部印發了《關于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對國家職業資格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其中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含準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76項)。2020年2月,我部會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正式向社會發布了16個新職業信息,其中“網約配送員”作為“外賣騎手”的規范職業名稱,正式成為新職業納入國家職業分類。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情況,按程序調整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同時,對未納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網約配送員等技能類職業,依托企業等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根據國家職業標準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四、關于宣傳選樹和表彰獎勵外賣行業模范人物的問題
我部高度重視包括“外賣騎手”在內的一線勞動者宣傳選樹和表彰獎勵工作。近年來,我部從多個角度持續加大新職業宣傳力度,深入挖掘從事新職業的典型人物宣傳事跡,進一步樹立新職業良好形象,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偉大”的時代風尚。目前,在中央層面設有全國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青年文明號等多個獎項,地方也普遍設有服務業專業人才特別貢獻獎、服務業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等獎項。在各級各類服務業從業人員表彰工作中,注重向基層一線傾斜,為培育、獎勵、激勵服務業從業人員助力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制度保障。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新職業宣傳力度,不斷完善表彰獎勵機制,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網約配送行業的良好氛圍。
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新就業形態人員勞動權益維護和社會保障工作。2020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出席全國政協經濟界聯組會時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新就業形態也是脫穎而出。要順勢而為,及時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時補齊,在變化中不斷完善。我部多次就這一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深入平臺企業、一線從業人員中了解新就業形態人員參保需求和權益維護情況。上海江寧路律師經綜合研究分析,上海江寧路律師認為,對平臺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既要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理念,為新業態發展提供寬松的發展空間,充分發揮新就業形態保就業的“蓄水池”和“穩定器”作用,也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抓緊填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的空白領域,維護新就業形態人員權益。上海勞動糾紛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