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深圳律師婚姻法》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后代間的權利和任務,適用本法對怙恃后代關系的有關規定。”可見,繼怙恃與繼后代之間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直接關系到他們之間的權利任務。
但是,對于如何確定他們之間是否形成了撫養教育關系,《深圳律師婚姻法》并沒有作出詳細的規定,所以北京網絡公司,實踐中對此熟悉也不盡同等。而根據199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律師婚姻法解釋》一書中所提出的觀點,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樣平常可認定為已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繼父或繼母有樂意撫養繼后代的意思透露表現,并長期共同生活,負擔繼后代生活費,教育費的部分或悉數;繼后代對繼怙恃承擔了重要贍養任務的;繼后代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雖由生父或生母供應,但繼父或繼母對后代生活上進行了照顧和教育的。
怙恃過世后,獨生后代能繼續悉數遺產
答案:不肯定!
小芳是家里的獨苗,祖怙恃、外祖怙恃在2000年相繼去世。2015年,她的怙恃也因病過世。作為獨生后代,小芳悉數繼續了她怙恃留下的遺產。同是獨生子的狗蛋在遺產繼續時,就沒那么順利。2013年,狗蛋的怙恃因車禍早逝,但當時他的祖怙恃還健在,兩位老人也沒說摒棄繼續兒子的遺產。所以,麻煩就來了。
狗蛋的父親狗剩名下有一套房產,那么這份遺產(房產)就是由狗蛋、狗蛋的祖父、祖母平均分,也就是狗蛋只能繼續1/3。假如說,之后狗蛋的祖父、祖母也去世了,那昔時他們繼續的2/3的房產將有狗剩的兄弟姐妹繼續。也就是說,這部分遺產已經跟狗蛋沒啥關系。
說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續法》第十條規定,繼續遺產有個法定順序。第一順序:配偶、后代、怙恃;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怙恃、外祖怙恃。繼續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續人繼續,第二順序繼續人不繼續。沒有第一順序繼續人繼續的,由第二順序繼續人繼續。
另外,這里所說的后代,包括婚生后代、非婚生后代、養后代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后代。所說的怙恃,包括生怙恃、養怙恃和有扶養關系的繼怙恃。所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同怙恃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建議:
想要獨生后代順利繼續怙恃的遺產,就是怙恃在生前要立好遺囑,而且肯定要對遺囑進行公證。對于房產,為避免麻煩手機網站制作,也可將房子在生前過戶給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