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間,為了更好地了解嫌疑人的情況,家屬會聘請專業律師將其取保候審。那么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需要什么程序呢?黃浦律師會給你講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的程序。
在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需要什么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相關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問題提出我國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制度應當主要采用學生書面表達形式。刑事司法拘留工作期間取保候審的,應該在企業不同的階段發展提出自己申請,偵查研究階段向公安行政機關部門申請取保,起訴一個階段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審判管理階段向法院取保。申請取保要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由家屬提供或者其他律師申請。如果沒有申請信息通過,一般要財保或者中國人保,如果財保直交接保證金,人保要找條件選擇合適的保證人,人保財保只能擇一適用。
2、取保候審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取保候審申請之日起三日內答復同意與否。決定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待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出具《取得審判擔保決定書》和《關于落實取得審判擔保的通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不符合取得待審保證人的法定條件的,不得同意取得待審保證人。申請人對取保候審釋放有異議的,應當通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此外,司法當局可根據案件情況酌情獲得保釋,等待審判。
3、保釋候審的執行。保釋金由行政部門交給公安局。執行時,公安機關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保釋決定》,并使其簽字或者蓋章,告知保釋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在取保候審期滿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將保證金退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通知保證人釋放保證人。
取保候審的保證方式
(一)保證金的保證
1.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
2.根據自己犯罪分子嫌疑人、被告人的社會工作危險性,案件的情節、性質,可能可以判處刑罰的輕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經濟發展狀況等確定企業保證金的數額。
(二)保證人的保證
保證人的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能夠履行擔保義務;
3.享有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4.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以上問題就是一個關于刑事拘留期間取保候審需要的程序設計及其取保候審的保證教學方式,如果我們對于取保候審還有更不清楚的地方,希望您找黃浦律師進行分析相關管理專業技術咨詢,或者通過直接委托黃浦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