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糾紛律師看到有網友表示,家里養老有大麻煩:老人有三個孩子。妻子去世后,老人提出需要孩子的照顧和陪伴。考慮到孩子們有工作,他們決定讓老人離開農村,住在城里的孩子家里。
老人暗示過一次想和大女兒住在一起,但女兒說,三個孩子都有贍養的義務。如果弟弟妹妹不照顧老人,那是違法的。一無所知的老人被這句話嚇壞了。從那以后,他開始每三個月搬一次家,輪流去孩子家的養老生活。
這位網友建議,看著老人每三個月搬來搬去真的很難。老人老了,每次換地方都要花一段時間才能適應生活節奏。有沒有辦法讓每個孩子都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讓老人在一個地方安心養老,不搬來搬去?
虹口糾紛律師看到這個問題真的很令人震驚。的確,中國法律規定,每個孩子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贍養不僅僅是讓父母住在自己家里。
即使到了老年,父母也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們愿意獨自生活,或者住在孩子家里,或者輪流生活,甚至住在養老院。沒有必要輪流住在每個孩子的家里,所以每個孩子都履行了贍養義務!
孩子對父母的贍養不僅體現在物質上,比如提供居住地,比如給一定的生活費;孩子贍養父母更體現在精神層面,陪伴父母,關心父母。
其中,尊重父母的意見非常重要。父母可以選擇和孩子住在一起,孩子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情況下不能拒絕。以平等贍養為借口,拒絕父母合理生活要求是違法的。
那么,如果父母沒有選擇一起生活,或者父母想一個人生活,孩子不必履行贍養義務嗎?不是這樣!
中國法律規定,因實際情況不能在父母身邊履行贍養義務的,應當經父母同意,按時支付足夠的贍養費,彌補不能在身邊孝順的遺憾。
孝道是第一位的。我們從小就享受父母的善良。總有一天,我們會變老。尊重和愛老人是自古以來的美德。贍養父母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
孩子應該盡可能照顧父母的情緒,滿足父母的合理愿望,不要認為父母有食物和地方住,即使孝順,即使履行贍養義務,贍養父母也不像想象的那么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