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足療店消費,不慎摔倒死亡。家屬將足療店與同伴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110萬。
案件詳情:
死者古爾魯和朋友聚餐喝了2杯2兩杯的白酒后,與涂偉甲、涂偉乙一同前往足療店按摩、泡腳,在出洗漱間時仰面滑倒頭部著地,后自行起身回到房間,并告知店員沒事。
店員告知了涂偉甲古爾魯的情況后,涂偉甲以喝了酒為由一直未露面。涂偉乙在按摩結束了解到古爾魯摔倒在睡覺的情況后,與另外三名好友曾某、陳某、郭某將古爾魯帶往賓館休息。次日上午8點,涂偉乙向陳某詢問情況,發現古爾魯昏迷不醒,送往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古爾魯系因顱腦損傷致死。奉賢區海灣律師另查明,足療店按摩包間為瓷磚地面,出洗漱間處未采取防滑措施。
律師查明:
古爾魯
古爾魯作為成年人,未對自身酒量和飲酒后可能引發的風險進行合理的評估和防范,系引發本案事件的主要原因,其本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足療店
足療店作為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故應承擔一定的次要責任;
酒友
酒友涂偉甲和涂偉乙知道古爾魯摔倒而未盡到照顧、救助相關義務,奉賢區海灣律師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判決結果
法院最終判決足療店賠償421760元,涂偉甲、涂偉乙各賠償76960元。
飲酒者自身責任
飲酒者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本人應對自身酒量有充分了解,應當認識到過量飲酒會給自己帶來的危害和風險,應當對飲酒的后果承擔責任。
經營者安全保障義務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同飲者照顧責任
奉賢區海灣律師同飲者對同伴負有提醒、勸阻、通知的義務,對醉酒者負有照顧、護送的義務,包括將醉酒者帶離危險環境或安置在對其人身安全不構成威脅的環境之下。同行好友在發現有人飲酒過量或者醉酒,未能有效勸阻并盡到注意義務,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上海損害賠償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