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離婚律師接到咨詢:我是外地人在上海是否可以起訴離婚嗎?其實不論是外地人在上海離婚,還是在其他地方離婚,均屬于異地起訴離婚。那么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上海資深離婚律師的回答是:可以在異地起訴離婚,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以上海為例:
上海著名離婚律師解釋: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涉外離婚訴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戶籍地進行起訴)。
換言之,在上海一年以上可以通過起訴離婚的,你們如果在上海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訴訟離婚,例如你們居住在浦東新區的話,就可以通過浦東新區法院辦理離婚手續。子女撫養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從有利子女成長的角度判決。
可能你會疑惑,什么是經常居住地呢?一般來說,夫妻如果在上海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上海在法律上就叫做經常居住地,并且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訴訟離婚的。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要向法院立案,必須提供夫妻在上海連續居住達一年以上的證據,例如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租房合同證明,辦理的居住證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證明等等,在法院立案的時候必須提供。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在異地只要滿足異地起訴離婚的條件,是可以在異地起訴離婚的。如果你對于異地起訴離婚還有什么其他的疑問,不妨點擊在線咨詢,找上海離婚律師了解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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