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自然資源部印發了《關于企業進一步發展做好村莊進行規劃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當前村莊建設規劃設計工作中可以反映的一些社會問題,進一步研究做出了如下要求,請看長寧律師的講解。
一、根據實際情況,有序開展村莊規劃。
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理念,搞好村莊規劃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在土地和村莊的規劃中,要合理優化村莊的布局,兼顧縣、鄉(鎮)、村土地和空間規劃的不同節奏。 二是根據不同類型村莊的發展需要,有序推進村莊規劃,對于建設需求較大的村莊,加快規劃。最后,在編制村莊規劃時,應將第三次土地調查的行政村邊界作為規劃范圍,并根據村莊之間的差異確定村莊規劃的深度和廣度。
二、根據自己原有范圍,要充分地尊重已形成的自然經濟地理空間格局。
現有地貌是在大自然進行環境下不斷發展形成的,已有的自然經濟地理空間格局要接納自己認可。要在法律保護主義生態紅線、永久基本實現農田的基礎上,不挖山、不填湖、不毀林;要對我國耕地實施企業全面的保護,耕地農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指標要細化工作落實;要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規劃好村莊邊界,保護好我們歷史傳統文化和鄉村社會風貌。
三、統籌城鄉發展,嚴格區分縣鄉規劃。
城鄉發展不同,在總體規劃和發展中要優化功能布局。產業布局要圍繞發展縣域經濟,除了鄉村旅游、農村電子商務、農產品分揀、冷鏈和初級加工等利用當地資源、不侵占永久性基本農田、不破壞自然環境和歷史特色、因地制宜的產業布局外,其余產業要布局在縣鄉工業園區內。農村要嚴格實行“一戶一戶”,集中宅基地建設,充分利用舊宅基地,統籌規劃村級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提高農村資源利用率。
四、尊重村民參與意愿,要認真地認真地聽取村民進行意見可以反映其訴求。
村莊發展規劃設計涉及的是村民的最基本的利益,村民是規劃管理工作中的重心,因此我們要給村民進行充分發言的機會,《意見》明確表明了中國這一技術要求。規劃的編制和實施過程中都要聽取村民的意見,反映村民的訴求,規劃部門批準后,組織人員編制政府機關應通過“上墻、上網”等多種教學方式可以及時公布并長期社會公開,以便提高村民能夠更好地了解和查詢系統規劃和管控的要求。而對于擬要合村并居的村莊,也要得到充分體現尊重村民的意愿,不能強迫農民“上樓”,不能蠻干更不能強迫學生實施。
五、加強規劃監督,必須不斷監督和評估。
村莊發展規劃問題已經批準后,要及時納入國土空間設計規劃“一張圖”實施管理監督企業信息技術系統,來作為一個后續的用地審批和建設項目規劃的依據。在規劃工作實施中,也要五年開展教學實施一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研究結果我們需要通過調整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數據進行分析調整,而上位規劃調整的,相應的村莊規劃也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同時在不突破約束性指標和管控底線的前提下還鼓勵各地探索村莊規劃動態維護市場機制。
《意見》的發表為鄉村規劃提供了參考,不僅使鄉村規劃工作更加詳細,而且為當前鄉村規劃中出現和存在的問題提供了參考,提供了解決辦法,今后的鄉村規劃實施應以這些標準為基礎。同時,《意見》最后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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