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是指被授權專利權人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后,被訴侵權人在規定期限內向專利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請求中止或撤銷該授權專利權的有效性,以達到排除侵權的目的。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是一種有效的制約授權專利權人濫用專利權的手段,也是規范專利行為,促進技術進步和市場競爭的重要途徑。上海法律咨詢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專利抵觸申請抗辯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被訴侵權人提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專利權人起訴侵權的專利權與其所聲稱的專利權在實質性內容上相同或者基本相同。
(二)專利權人起訴侵權的專利權未經授權的實施行為是對其聲稱的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的實施。
(三)被訴侵權人有正當理由實施該實施行為,不屬于侵權。
(四)被訴侵權人提出專利抵觸申請的期限為起訴書副本副本送達之日起二十日內。
二、上海地區專利抵觸申請抗辯的實踐
在上海地區,對于專利抵觸申請抗辯的受理和審查工作,主要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負責。該法庭成立于2014年,是全國首個以知識產權審判為主的高級人民法院法庭。根據該法庭發布的《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操作指南》第五章第五節的規定,被訴侵權人提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被訴侵權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專利權人聲稱的專利權無效或者專利權與其所聲稱的專利權不同或者基本不同。
(二)被訴侵權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其實施行為不構成對專利權人聲稱的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的實施,或者被訴侵權人有正當理由實施該實施行為,不屬于侵權。
(三)被訴侵權人應當在起訴書副本送達之日起二十日內提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
此外,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還制定了相關的程序和操作細則,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的審理提供了更為詳細和具體的指引。例如,被訴侵權人應當在申請書中具體指出專利權與其聲稱的專利權不同或者基本不同的實質性內容,同時提供相關證據;被訴侵權人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實施行為不構成對專利權人聲稱的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的實施,或者被訴侵權人有正當理由實施該實施行為的證據。
三、相關法律案例
紅牛案2019年,奧地利能量飲料品牌“紅牛”與一家中國飲料企業在中國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展開專利侵權糾紛。該中國飲料企業提出了專利抵觸申請抗辯,認為紅牛所聲稱的專利權不屬于有效專利,并且其實施行為不構成對紅牛所聲稱的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的實施。南京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了審理,最終支持了中國飲料企業的專利抵觸申請抗辯,駁回了紅牛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
蘋果案2012年,蘋果公司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多家中國智能手機制造商侵犯其相關專利權。被訴侵權人之一的上海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了專利抵觸申請抗辯,認為蘋果所聲稱的專利權不屬于有效專利,并且其實施行為不構成對蘋果所聲稱的專利權的實質性內容的實施。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最終支持了該公司的專利抵觸申請抗辯,駁回了蘋果的專利侵權訴訟請求。
四、結論
在上述案例中,被訴侵權人通過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成功地反擊了專利權人的訴訟請求。這說明專利抵觸申請抗辯作為一種有效的防御手段,對于被訴侵權人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通過專利抵觸申請抗辯,被訴侵權人可以對專利權人所聲稱的專利權進行合理的質疑,并為自己獲得更多的辯護機會和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機會。
在實踐中,專利抵觸申請抗辯應當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被訴侵權人應當及時提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并且在申請書中具體指出專利權與其聲稱的專利權不同或者基本不同的實質性內容,并提供相關證據。同時,被訴侵權人應當注意合理運用其他法律手段,如反訴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總而言之,上海法律咨詢提醒大家,專利抵觸申請抗辯作為一種重要的防御手段,在專利侵權訴訟中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在實踐中,被訴侵權人應當依法依規地提出專利抵觸申請抗辯,并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專利權人也應當合理運用專利法律制度,保護自己的專利權益,促進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