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之前就會講自己生前擁有的物質如房產、金錢通過立下遺囑的方式饋贈給自己所愛的人,在立下遺囑的人去世之后生效。但是接受遺產繼承是有程序要走的,今天崇明區律師就以房產繼承為例子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房屋繼承有哪些步驟,以及房屋繼承的一些小知識。
房屋繼承步驟: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費用: 一般評估費用為房地產價值的千分之六.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費用:一般為房地產價值的百分之二。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需要的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富的分割協議,只需每一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假如每一個繼承人對承繼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依據《中華國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6條第2款規定,本國國民承繼在中華民國共和國境內的遺產或許承繼在中華民國共和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據此,外國人承繼遺產的法律合用,應當按照以下執行:
(1)假如遺產在我國境內,不論被繼承人是否中國人,只需他居住地也在我國境內,則動產和不動產均應合用我國的法律;
(2)假如遺產在我國境內,被繼承人生前寓居在國外,則動產合用本國法律,不動產適用我國法律;
(3)假如中國國民作為被繼承人時,其遺產在國外的,而該國民居住在境內的,則動產合用我國法律,不動產適用外國法律;
(4)作為被繼承人的中國國民假如生前寓居在國外,遺產在境外的,則動產和不動產均合用本國的法律。
此外,在處置涉外承繼時,但凡中華民國共和國同本國簽訂有雙邊或多邊條約、協定的,應按照該條約、協定的有關繼承方面的規定處理,但我國申明保留的除外。
以上就是崇明區律師為大家帶來的我國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全部內容。總的來說,繼承問題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決,在繼承人數增多的情況下,繼承問題將進一步復雜化。如需法律幫助,歡迎咨詢崇明區律師。